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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独生子女父母可领1920元?有多少人信了?

    信息发布者:LWPKLPG
    2018-03-07 17:47:10   转载

    独生子女证马上不好办了!            


    独生子女家庭,父母退休后可以每人每年领960元奖励扶助资金……


    近日,一条“重要通知”在微信朋友圈中流传。

    ↓↓↓


    这条“重要消息”说:“都回家看一看有沒有独生子女,沒有的赶紧补办,因为到6月30日止永远不办了,退出历史舞台。以后国家给这一代独生子女还有老人不少政策,大伙相互转吿,这个文件是全国的。”


    这个消息还说:“如果你身边有男60岁以上,女5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,属于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家庭,从7月1日开始可以在居住地居委会报名,申请享受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,每人每年960元,两人就是1920元。”


    其实这是不可信的谣言



    关于办证时间


    1、子女如果是在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,而且只生了一个,其父母可以申领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,并没有截止时间的规定。换句话说:随时可以补办“独生子女证”。


    2、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孩子,不再办理“独生子女证”。


    关于计划生育奖励


    江西的相关政策在这里:


    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,是指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,只生育一个子女,获得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的夫妻。


    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,每人每月发放奖励金100元,直至亡故,奖励金建立动态调整机制。 

    奖励以个人为单位


    奖励对象以个人为单位,是指根据夫妻各自年龄、户籍等情况,一方符合条件一方享受奖励,双方符合条件双方均可享受奖励。奖励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:

    一是本省城镇居民且未在外省(市、区)享受过同类奖励的人员。

    二是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育且为独生子女父母的人员。

    三是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,男性年满60周岁,女性年满55周岁。年龄的确定以本人居民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;如有异议,以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出生日期为准。

    属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,在享受当年的12月31日之前男性年满60周岁、女性年满55周岁,即可在该年申请奖励。

    每年发一次


    奖励金以个人为单位,从男性年满60周岁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,每年发放一次,12月31日前发放到位。


    符合奖励条件的对象,在符合奖励年龄的当年1月至3月期间,向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。具体工作都是在 卫生计生委的安排部署下,严格按时间段和具体要求开展。



    所以关于奖励金额的部分,该消息内容不实,请广大市民切勿传信。


    所谓的“7月1日起的时间节点和每人每年960元的奖励” 纯属子虚乌有。


    各个省的相关政策并不一致

    这则谣言里的金额

    以及办理证件的办法

    都是胡编乱造

    大家不要再相信了!

    转发提醒自己的亲友

    不要相信谣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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